- 海南省日前出台“菜篮子”市县长负责制考核暂行办法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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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于: 2017-01-03 16:50:18 浏览次数: 5662 信息来源: 国际旅游岛商报 信息作者: 蔡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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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稳定“菜篮子”价格,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生活负担,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我省日前出台了《海南省“菜篮子”市县长负责制考核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优秀”及“良好”的,省政府在安排“菜篮子”资金和政策时将给予优先扶持,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不及格”的,由省稳定“菜篮子”价格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对市县政府市县长诫勉谈话。
考核内容包括市县政府统筹落实“菜十条”工作。一是贯彻落实“菜十条”措施的情况;二是落实常年蔬菜基地最低保有面积及种植情况;三是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情况;四是增加或合理设立蔬菜批发网点、鼓励在主要社区设立定时定点的销售点情况;五是加强市场监管、打击“菜霸”行为、囤积居奇、操纵物价、恶意涨价等情况;六是政府财政资金支持常年“菜篮子”基地建设情况;七是对低收入群体的启动财政临时补贴情况;八是建立省内外产销合作机制,确保本地蔬菜价格稳定措施情况;九是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发布准确信息、正面引导消费情况;十是加大财政资金对菜价的调节力度,稳定基本蔬菜品种价格情况等。
考核由省稳定“菜篮子”价格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稳价办)组织实施。具体由省发展改革委(省稳价办)牵头,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物价局参与,适时邀请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进行监督。
“菜篮子”市县长负责制考核实行年度考核,于每年1月中旬考核上年度工作落实情况。考核分9大块,满分100分。考核结果分为4个等级: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含80分)为“良好”;60-79分(含60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优秀”及“良好”的,省政府在安排“菜篮子”资金和政策时将给予优先扶持。
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不及格”的,由省稳定“菜篮子”价格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对市县政府市县长诫勉谈话,并责令限期整改,被约谈的市县应于通报后1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措施报送省稳价办;对未能及时提出整改措施,且在1个月内整改不到位的市县,由省稳价办提出问责意见报省政府,由省政府对市县长实行问责。
在过去一年中,出现连续7天有4个(含)以上蔬菜品种零售价格超过政府调控涨幅的,或形成“菜篮子”热点事件影响我省形象的,市县长要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检查。整改不到位的,由省稳价办提出问责意见报省政府,由省政府对市县长实行问责。
考核验收中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实行一票否决,并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