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桂林洋经济开发区排涝泵站及河流治理工程—桂林洋国家热带农业公园配套项目(农业公园项目水环境整治项目(含灵桂干渠美兰区段综合整治及产业区内改造))(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
更新于: 2016-10-08 16:29:59 浏览次数: 4482 信息来源: 海南省桂林洋热带农业公园有限公司
-
《桂林洋经济开发区排涝泵站及河流治理工程—桂林洋国家热带农业公园配套项目(农业公园项目水环境整治项目(含灵桂干渠美兰区段综合整治及产业区内改造))(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已接近尾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及评价结论等基本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规定,对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桂林洋经济开发区排涝泵站及河流治理工程—桂林洋国家热带农业公园配套项目(农业公园项目水环境整治项目(含灵桂干渠美兰区段综合整治及产业区内改造))(一期)
项目地址:桂林洋大道北侧
建设性质:改造项目
建设内容与规模:本次设计灵桂干渠总长1307m,其中改造箱涵长425m,明渠亮化长882m(其中39m为夏云路桥涵长)。改造段起点原设计流量为3.2m3/s,加大流量为4.0m3/s,改造不改变原渠道设计流量,规模不变。
工程总投资共2115.55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
① 废水:施工期废水污染源主要来自施工泥浆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营运期无废水产生。
② 废气: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施工机械作业过程扬尘、燃油废气和清淤产生的恶臭;营运期无废气产生。
③ 噪声:施工期主要的噪声源是施工运输车辆的机械噪声。
④ 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包括清淤淤泥、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⑤ 生态环境:本工程对生态的主要影响主要来自渠道清淤工程。本项目施工期底泥会堆放在渠道两侧,但其风干后,会用于工程的建设,不会对陆生生态系统产生大的影响。在景观生态方面会因底泥的堆放而使区域的景观格局发生改变,但由于堆放时间不长,不会对其有太大的影响。
(2)营运期
项目建成后不排放污染物,且有利于提高当地的防洪泄洪能力,美化周围环境,改善当地景观,基本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三、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施工期
① 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洒水抑尘,生活污水就近利用区域现有的卫生设施。
② 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采用经常洒水等防护措施,运输筑路材料的车辆加盖棚布等措施,可有效控制其不利影响;淤泥恶臭采用喷洒除臭剂。
③ 施工期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采取合理的施工计划、控制设备声源、加强设备管理等措施。
④ 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产生的淤泥以及建筑垃圾一起运至临时弃渣场,再运往海口市环卫局渣土所规定的地点进行填埋处理,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办理相关倾倒手续;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⑤ 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对生态环境有一定影响,施工结束后,影响将逐渐消除。
(2)营运期
无。四、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符合沿线城镇规划、符合相关环境保护规划。本项目具有良好的社会和环境效益,工程在建设期间将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认真执行“三同时”政策,并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减缓措施及建议,工程的环境影响将得到有效控制。本评价认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拟建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①查阅方式:公众到海南省桂林洋热带农业公园有限公司、深圳市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查阅索取。
②查阅期限:本公告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
(2)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①索取方式:公众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海南省桂林洋热带农业公园有限公司或环评单位深圳市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索取。
②索取期限:本公告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后10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区附近可能受影响的民众,本市各机关、团体、个人。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本项目区域目前环境状况,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②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产生何种影响?该影响是否在可接受范围内?
③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实施。④对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⑤其它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起止时间
公众在公告期限内请填表并将主要意见及理由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有关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海南省桂林洋热带农业公园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898-36689279 联系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灵桂大道327号办公二楼
评价单位:深圳市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宛工 联系电话:13570303167 传真:0755-25569417 E-mail:45890700 @qq.com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桂路红桂一街环保局50号大院3栋107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有环境保护方面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
海南省桂林洋热带农业公园有限公司
深圳市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8日
- 上一篇:力神咖啡招聘
- 下一篇:bob手机综合体育官方下载 招聘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