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海南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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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于: 2015-05-14 17:48:12 浏览次数: 3402 信息来源: 海南日报 信息作者: 陈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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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24日中国共产党海南省第五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海南省第五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按照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海南时对“三农”工作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三十年前,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海南在全国较早开始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建省办经济特区以来,率先进行以市场为导向的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率先取消农业税,着力推进以文明生态村为载体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着力推进以乡镇机构改革为重点的农村综合改革,着力推进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三十年的改革发展,我省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取得历史性进步,热带高效优势农产品对农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显著提高;以文明生态村为载体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效明显,“文明生态村”已成为全国有影响的特色品牌;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水、电、路、气、通信网络建设加快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水平迅速提升;农垦管理体制实现了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统一,改革发展进入体制机制创新的最好时期;农村综合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进一步增强了农村发展的动力;农村党的建设、民主政治建设、法制建设不断加强,为改革发展提供了政治和法律保障。
总结过去,农村改革发展成就巨大。展望未来,全面实现小康社会任务艰巨。当前我省已进入改造传统农业发展热带特色现代农业、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关键时期。建省办经济特区以来形成的综合实力,省直管市县管理体制的进一步完善,海南农垦实现统一管理和国际旅游岛建设,为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开辟了广阔空间。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也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农业基础依然薄弱,抵御市场和自然风险能力弱;农村经营体制改革滞后,小生产与大市场矛盾尚未解决;农业发展方式比较粗放,集约化、标准化、产业化水平低;农村二、三产业不发达,农民人均纯收入偏低;城乡公共资源配置不均衡,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不完善;农业行政资源分散、条块分割和多头管理的问题突出。
农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海南是个欠发达省份,面对农产品商品率高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低、农业持续快速增长和农民人均纯收入低、发展热带特色现代农业资源优势明显和农业经营方式相对落后这三个并存的突出矛盾,全省上下一定要牢记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作为以农业为支柱产业的省份,海南尤其要始终坚持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一定要充分认识到,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省人民的小康,没有农村的繁荣就没有全省的繁荣。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上来,切实增强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紧抓机遇、乘势快上,推动我省“三农”工作跨上新台阶。
二、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对海南“三农”工作的重要要求和省第五次党代会的部署,遵循中央关于农村改革发展的战略任务、基本方向和根本要求,发挥经济特区优势,大力推进农村体制机制创新;围绕加快农民增收,大力推进热带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以城乡一体化为目标,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党管农村工作体制机制,统筹抓好农村工作,努力开创我省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局面。
根据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到2012年,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成效明显,与此相配套的法规制度初步建立,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框架和配套制度基本形成;热带特色现代农业建设成效明显,一批支撑全省农村经济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绿色品牌农产品生产基地初具规模;以文明生态村为载体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效明显,全省50%以上的自然村建成文明生态村,农村生态环境在全国领先;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成效明显,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取得新进展;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成效明显,基层组织更具活力,村民自治制度更加完善;农村生活水平和质量明显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全国中上水平;农垦改革发展成效明显,体制融入地方、管理融入社会、经济融入市场的目标基本实现,成为全省经济新的增长点。到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城乡一体化水平显著提高,初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形成文明生态市(县)、文明生态镇(乡)、文明生态村的现代城乡体系。
实现上述目标任务,必须遵循中央提出的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切实保障农民权益、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党管农村工作等重大原则,尤其要把维护好农民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让农村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农民群众,作为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发挥经济特区优势,大力推进农村体制机制创新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充分发挥经济特区优势,大力推进农村体制机制创新,在制约农村发展的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最大限度地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
(一)促进家庭经营和统一经营向有利于发展热带特色现代农业转变。在毫不动摇地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和依法保障农民现有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前提下, (下转A3版)
(上接A1版)大力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家庭经营要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着力提高集约化水平;统一经营要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发展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组织服务功能,重点培育产销一体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民新型合作组织,发展各种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着力提高组织化程度。家庭经营和统一经营转变的着力点,要放在有利于加快发展热带特色现代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上。2009年全面推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把这项改革与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紧密衔接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二)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健全农村土地管理制度。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设项目占用耕地严格落实先补后占措施。力争2012年全面完成农村所有土地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抓紧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宅基地用益物权制度创新试点工作,用好用足经济特区特别立法权,大胆先行先试。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加快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结合智能岛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逐步在市县一级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中心,在乡镇一级开展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形市场试点。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抓紧推进农村宅基地的确权发证工作,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完善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制度,抓紧确定集体建设用地范围,明确集体建设用地权属。推进节约用地制度改革,做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普及节约型、高效型、生态型建设用地开发模式,促进工业用地向园区集中,商住用地向城市和小城镇集中。推进征地制度改革,依法征收、征用农村集体土地,按照同地同价原则及时足额给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实行地上附着物价值与价格相一致的补偿办法,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就业、住房和社会保障问题。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非公益性项目,允许农民依法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通过城乡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
(三)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健全农业投入保障制度,保证各级财政对农业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大幅度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大幅度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大幅度增加对中部地区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的投入。健全财政支农资金整合保障制度,以农村基础设施、优势产业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为平台,建立市县为主、省级统筹的工作机制,整合各部门、各渠道安排的支农资金,形成责任明确、管理规范、运行安全、使用高效的运行机制。健全农业补贴制度,提高农资综合直补和良种、退耕还林、农机具、标准鱼塘等补贴标准,加大对促进农民持续快速增收的关键性项目的补贴力度;建立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本通”制度。健全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出台鼓励性政策,建立政府支持、龙头企业为主、各相关利益主体参与的大宗农产品市场风险基金,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健全农业自然风险防范制度,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扩大农业保险试点范围。健全农业生态环境补偿制度,加快制定有利于形成保护森林、水域、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农业物种资源激励机制的办法。
(四)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增强为农服务功能。推进农村金融体系不断完善,加快建立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适应我省农村生产力水平、运行安全的农村金融体系。推进农村金融机构不断发展,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充分发挥为农民服务的主力军作用;扩大邮政储蓄银行涉农业务范围;支持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服务;积极发展小额贷款公司,鼓励社会各类资本到农村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不断创新,鼓励农村信用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扩大农村小额信贷规模;鼓励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需要的多种微型金融服务;规范引导和支持发展诚信、有序、安全的民间借贷。推进国家农村金融政策的落实,对金融机构支持发展热带特色现代农业、提高农民收入和改善民生的重点信贷项目,提供政府贴息、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加快信用村建设,形成覆盖全省的农户信用档案和信用评价系统。推进农村小额商业保险逐步发展。大力培育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上市融资。
(五)开展城乡一体化建设试点,逐步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从2009年初开始,在三亚市开展城乡一体化建设试点。探索统筹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统筹城乡产业发展、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统筹城乡劳动就业、统筹城乡社会管理、统筹城乡生态环境建设等一体化制度建设的基本路子。省直各有关部门要对口大力支持三亚市试点工作。在三亚市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适时推开建立全省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的建设工作。
(六)以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农村民主选举制度,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扩大农民在县乡人大代表中的比例;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巩固提高村干部的直接选举质量。健全农村民主监督制度,以群众满意度为标准做实做好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依法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健全农村民主自治制度,培育农村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完善社会自治功能。健全农村法规制度,加大农村工作的立法力度,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不断提高农村法治保障能力和农民法律意识。健全征用农村集体土地补偿分配制度,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健全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机制,继续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完善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继续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到2009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加快化解乡村涉及公益事业建设的各类债务。
(七)深化农垦、国有林场和华侨农场管理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快建立富有效率的农垦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海南农垦在发展热带特色现代农业中的示范带动作用。2009年开展国有林场和国有重点林区改革试点工作,取得经验以后全面推开。继续深化华侨农场改革,使华侨农场成为市县经济或区域性经济新的增长点。
四、围绕加快农民增收,大力推进热带特色现代农业发展
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同时,大力发展热带特色现代农业,把海南建成全国优质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丰富全国人民的“菜篮子”和“果盘子”,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
(一)进一步明确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方向和重点。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方向是,以农产品出岛出口为导向,打造绿色品牌农业,构建热带特色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调整的重点是,继续大幅度提高具有海南特色、在国内外市场具有竞争力的冬季瓜菜、热带水果、水产品、畜产品等优质农产品的比重;调整的要求是,促进农业集约化、标准化、产业化。要细化产业区域布局规划,形成优势互补和特色鲜明的产业带,充分发挥天然橡胶产业基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优质水产品基地、南繁育种基地等品牌优势和资源优势,形成一批通过国家认证备案的绿色品牌农产品基地。要突出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在优势产区集中发展畜禽、水产、蔬菜、速生丰产用材林等大宗产品,提高天然橡胶的科技含量和产出水平,推进热带水果、花卉、珍贵树种、药用植物等特色产业的集约化、设施化生产。要着力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择优扶持壮大一批品牌优势突出、联结农户多、农民得利多的大型现代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要加强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重点抓好制定地方农业标准、建立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和农产品追溯制度,到2012年形成覆盖全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
(二)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逐步减少直接从事第一产业的农民,是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必然趋势。要把加强农民技能培训同发展劳务经济,促进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结合起来,完善市县、乡镇、行政村培训网络,完善市县扩大劳务输出的工作机制,提高农民在非农产业领域就业能力和工资性收入。扩大农产品加工规模,在畜产、水产、林产、果蔬等农产品主要生产区域,加快建设布局合理、优势互补、特色鲜明的区域性绿色农产品加工园区,使园区成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群的聚集地,成为吸纳农民转移就业、带动农户增收的支撑点。围绕国际旅游岛建设,制定城乡一体旅游业发展规划,在继续发展沿海旅游业的同时,加快发展中部特色旅游、乡村旅游,促进农村服务业发展。
(三)创新农业科技研发和推广机制,增强科技支撑能力。按照农科教相结合、产学研一体化的要求,加强热带特色现代农业科技研发、推广和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在省政府主导下,优化配置农业科技资源,以我省现有农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等为基础,建立农业公益性科技研发体系;建立省农业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参与的农业公益性科技推广体系;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自主创新,形成公益性科技研发、推广体系和企业自主创新紧密衔接的产业技术体系。加强农业科技推广示范基地建设。认真办好海南儋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等农业科技示范区,规划建设一批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依托示范基地加快发展科技示范村、科技示范户;支持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同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农户开展技术合作。国有农场、国有林场要运用先进技术带动周边农民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加强基层农业科技推广队伍和网络建设。把完善农业科技110服务网络和整合乡镇涉农站所有机结合起来,强化乡镇公益性综合服务功能;保障和提高基层从事公益性农技推广人员待遇,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到基层站所工作。加强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增强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电子化服务功能。加大农业科技投入,设立农业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对热带特色农业发展和农民致富起关键作用的研发和推广项目。
(四)提高农业基础设施水平,加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加快推进热带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的意见。编制全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投资滚动计划。以大中型骨干水利工程建设为重点,加快大广坝二期、大隆水库、红岭水库、小妹水库、天角潭水库及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等工程建设,建成以水利枢纽工程为骨干的水利网络。2010年全面完成我省已列入《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确定项目的建设任务。实施干旱地区机井配套工程。以“沃土工程”建设为重点,大规模开展田洋综合整治,增加稳产高产农田比重。以提升农业装备水平为重点,加快多元化投资的规模化、标准化设施农业建设和农业机械化步伐。以中心渔港、一级渔港和西沙综合补给基地建设为重点,加快渔港体系建设。以琼北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为重点,加快多元化投资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和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系统建设。推进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完善“三防”工作体制机制,重点放在预警能力建设上;加强江河湖海重点防洪工程建设;加强动植物检疫监管工作,提高疫病疫情和有害生物预警防控能力。
(五)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政府主导的公共服务机构,到2009年在全省普遍建立包括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在内的综合性、公益性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到2012年在全省行政村普遍建立村级农业服务站点。建立多元化服务体系,支持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龙头企业等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体系,形成覆盖全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时监测系统”。完善农资、农产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以配送中心加连锁经营为主要方式,加快开拓农村市场,带动农村服务业发展。
(六)坚持生态立省,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制定全省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规划,加快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建设,加快农村沼气产业发展,把文明生态村建设和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专业村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全省生态循环农业快速发展。制定中部特色产业发展纲要,大力扶持生态保护核心区特色产业加快发展。加强“三大生态环境工程”建设,到2012年完成沿海防护林闭合建设工程,加快中部生态保护核心区保护工程建设,加快南渡江、万泉河等五大流域治理保护工程建设。建立自然保护区和重点水源的管理绩效评估体系。进一步完善生态效益补偿机制,逐步提高补偿标准,逐步对保护核心区农民实行民生性补偿。积极培育以非粮油作物为原料的生物质产业。推进农林副产品和废弃物能源化、资源化利用。推广节能减排技术,加强农村工业、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七)大力发展开放型农业,促进农产品出岛出口。建立农业对外交流合作机制,培育出口龙头企业和国际营销队伍。加强与港台地区和东盟国家的农业合作,扩大优质农产品出口基地,提高我省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份额。引进国外境外大型现代农业集团,加快我省热带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农业企业“走出去”发展。继续办好中国(海南)国际热带农产品冬季交易会,推动交易会向国际化、商业化进一步发展。
五、以城乡一体化为目标,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推进以文明生态村为载体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按照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根本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和省委关于大力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意见,进一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
(一)制定全省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总体规划。从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着眼,充分利用海南作为岛屿型省份的地理单元优势,把全省城乡作为一个整体统一规划。要在已编制完成的《海南城乡总体规划》和《海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基础上,整合各类涉及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规划,于2010年上半年前编制完成《海南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总体规划》。
(二)积极推进农村先进文化建设。要把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用先进文化占领农村阵地、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教育的主要内容。继续把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贯穿到文明生态村建设当中,到2010年完成全省乡镇文化站、行政村文化室的建设和改造任务。鼓励民间开办博物馆、图书馆、文化室等场所。实施新一轮农村广播电视覆盖工程,到2010年基本实现全省自然村通广播电视。完善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长效机制。积极做好“家电下乡”工作。加强农村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丰富乡村旅游文化内涵。扶持琼剧、黎族苗族文化等乡土题材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充分利用海南农村民间传统节日积极开展农村体育赛事,推进城市社区体育健身设施网络向农村延伸。丰富和改善农民工的文化生活。建立稳定的农村文化投入保障机制,形成比较完备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三)加快发展农村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标准,保质保量完成教育移民扶贫工程,确保到2012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按时上学。加快普及农村高中阶段教育,对高中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实行“两免一补”。加快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对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的贫困家庭学生免除学费、住宿费,逐步实现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逐步实行农民工子女在城里上学享受与城镇居民子女同等待遇。提高和改善农村教师待遇和工作条件,推进教师全员培训提高工程、骨干教师培训工程和名师梯队工程。
(四)加快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2012年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做到应保尽保。整合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在加快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重点办好县级医院,并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卫生院,改造和新建村卫生室,到2012年实现行政村“村村有卫生室”目标。认真实施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建立一支稳定的农村医疗卫生队伍。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和药品的监督管理。加强农村妇幼保健,逐步推行住院分娩补助政策。严格落实计划生育政策,重点稳定低生育水平,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五)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创造条件探索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有效衔接办法。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做到先保后征,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长期有保障,把失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和就业援助范围。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动态增长制度,建立低收入群体补贴与物价联动机制。完善受灾农民救助、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等制度。完善地方与农垦社会保障的有效衔接机制,到2009年把农垦五项社会保险移交属地管理,基本养老保险纳入全省统筹。
(六)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把乡镇、村庄建设规划纳入全省城乡一体的统一规划,加强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打造一大批具有热带海岛特色风情的镇、村。调整“百镇计划”投资方式,加大投资力度,整合财力物力和引进社会资金,分年度分批次高质量地建设重点镇、重点村。继续加快农村路网、水网、电网、气网、通信网建设。到2010年全部实现乡镇政府和农垦农场场部、国有林场场部所在地通油(水泥)路,85%的行政村通油(水泥)路。到2012年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扩大电网供电人口覆盖率,大力推广沼气、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技术。推进广电网、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积极发挥为“三农”服务的作用。继续抓好少数民族地区茅草房和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加快农垦和林区林场棚户区改造建设工程。建立市县党委、政府卫生环境建设工作责任制,在全省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环境建设工程。健全政府、企业、农村等多方参与的农村公共设施和公共卫生维护机制和管护队伍,提高农村公共服务综合效能。
(七)统筹城乡劳动就业。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和城镇落户条件,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制定和出台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就业政策措施和法规规章,逐步实行城乡平等的就业制度和失业登记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培训、就业服务体系,理顺城乡职业培训机构和基地的运行机制,加强对农民职业技能的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形成省、市县、乡镇城乡一体的培训和就业服务网络。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权益保障工作体制机制,推行“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逐步实行全省城乡统一的劳动工资支付、工伤和失业保险监控管理制度。
(八)把开发式扶贫作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加大对中部地区的扶持力度,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集中使用扶贫资金,整村推进扶贫工程,把发展依赖土地资源少、易操作、见效快、效益好的种养业,作为扶贫开发和加快生态保护核心区特色产业发展的主攻方向。加大对中部地区农民技能培训的投入,促进劳务经济和农村二、三产业发展,确保每个农村贫困家庭至少有一名适龄劳动力转移就业。完善扶贫政策体系,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行新的扶贫标准,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创新党政机关等单位定点扶贫工作方式,提高联手扶贫工作质量。到2010年实现5万贫困人口和15万低收入人口稳定脱贫的目标。
(九)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机制。从完善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入手,加强农村社区建设,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使之经常化、制度化,认真做好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强化土地权属纠纷调解工作,把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为重点的信访工作质量与维稳第一责任挂钩。加强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农民权益机制建设。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制度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基层矛盾中的作用。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逐步实现农村社会管理信息化网络全部覆盖。坚持教育和打击并重,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宗族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坚决取缔邪教组织,严厉打击黑恶势力。
六、健全党管农村工作的体制机制,统筹抓好农村工作
牢牢把握党管农村工作的重大原则,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农村党的建设,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努力提高党领导农村工作水平。
(一)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的农村工作体制机制。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的农村工作综合领导机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农村工作,省市县党委要有负责同志分管农村工作,市县党委要把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在农村工作上。加强省委农村工作综合领导机构建设,成立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切实增强省委统筹抓好农村工作的能力。市县要根据实际整合农业行政资源,探索实行农口大部门体制,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省级领导干部要通过联系点制度等多种形式,加强农村工作的调查研究。市县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要有三分之一以上时间深入农村调查研究,重点放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乡镇主要干部要经常深入农户,为农民解难题、办实事。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把农业发展、农民增收、耕地保护、环境治理、和谐稳定等重要指标作为考核市县领导班子绩效的重要内容。支持人大、政协履行职能,发挥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积极作用,共同推进农村改革发展。
(二)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在农村改革发展中的带头作用。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建设,切实把乡镇职能转移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领导和支持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工作。完善村党组织成员“两推一选”办法,切实把带头致富能力强、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能力强的优秀人才选进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推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的成功做法,切实理顺基层组织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农村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形式,推广在文明生态村、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和产业链上建立党组织的做法。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和文明生态村文化室的建设要结合起来,纳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农民中选拔村干部,继续从乡镇以上机关选派年轻干部到农村任职和挂职,把选调生工作和选派农村大学生到村任职有机结合起来。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和选任乡镇领导干部力度。不断完善村干部定期轮训和集中培训制度,提高他们带领农民建设新农村的本领。建立和完善农村干部生活补贴制度。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农村发展党员计划,加强农村党员培训工作,加大在农村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力度,提高青年党员在农村党员中的比重。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进一步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完善省委领导与“全国党代会基层代表直通车”制度。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
(三)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扎实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以树立理想信念和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充分利用正反典型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服务群众、廉洁自律的思想根基。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以群众满意度为标准,提高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党务公开水平。完善关于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若干规定,制定海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推行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进一步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村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和民主评议制度。以维护农民权益为重点,围绕党的农村政策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切实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涉农违纪违法案件。继续开展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活动。继续开展清理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承包、租赁农村(农场、林场)土地工作。
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也在农村。全省各级党组织、广大共产党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重塑特区意识、重振特区精神的昂扬斗志,在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中,努力开创农村工作新局面!